首页/政策法规/正文

衡阳市政府发文:7月1日起,“交房即交证”有新规

2022-07-14 来源:衡阳市人民政府
 
点击
 
评论



对于广大的购房者来说
只有拿到不动产权证
心里才算踏实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
因“办证难”而导致的“遗留问题”
一直较为突出


近日,衡阳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

《衡阳市推进新建商品房

"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1.png

《方案》明确:衡阳市本级从2022年7月1日起,县市区从12月31日起,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必须实施“交房即交证”,鼓励已取得商品预售许可、未进行商品房交付的房地产项目,申请纳入"交房即交证"范围。

2.jpg
▲可点击查看大图

《方案》还指出,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交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依申请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分户证),实现购房人"收房即拿证"。

精简办证材料,加快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建设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严格按法定收件清单收取登记材料,非法定材料和搭车把关材料不得纳入收件清单,首次登记限时3个工作日办结。

购房业主可通过湖南省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服务平台,提前申请转移登记,登记机构可以现场依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发放不动产权电子证照,也可以委托邮寄纸质证书。转移登记限时3个工作日办结。

采取现场交房交证方式的,应提前将集中办理交房安排告知不动产登记机构及相关部门,组织好现场发证;采取购房人集中委托开发企业分批次提前申请登记办证的,由企业统一代领,送证上门。



◆来源:衡阳市人民政府

网友参与评论
 
条评论
表情
点击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