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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注意事项

2013-04-13 来源:耒阳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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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询问此套房源是否存在

有些经纪人发布一些地段好,价格便宜的房源吸引人,当有人表示对此房有意向时,却推辞该房子已出租或者以别的借口向租房者推荐其他房源。为避免双方时间浪费,联系时最好直接询问对方此房源是否存在,或者明确表明自己的租房条件。

2、谨防没有房产证的房源

一些人冒充房东行骗,将租来快到期的房屋转租,或者将只短租几天的房源再出租,从中牟利。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条件,要使租赁关系合理合法,出租人还要持房产所有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件,只有获得了租赁证,出租手续才完备。 所以租房者要认真核实房东的房产证或经纪人的代理合同。

3、避免低价陷阱

有些经纪人打着“免佣金”的幌子吸引顾客,等顾客看到满意的房子后又以免收佣金为理由提高租金,赚取租金差额。租房者可以在最开始询问经纪人:交易过程中需要交纳的费用和确定的租金;租房前,首先确认房屋安全,不能只图便宜,一定要认真检查房子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为隔断间等等。现在很多房子被改造成小间出租,租房时最好对房内设施检查仔细,如门窗是否正常,下水管道是否畅通,有无漏水,电路布置是否危险等。交纳租金前,勿忘试用各种开关、水、电、煤气等,以免入住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4、明确房子日后维护和退还押金问题

租房者租赁房子后不仅有使用房子的权利,还有维护房内各种设备设施的义务,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和房东或者经纪人确认房内的设备设施当前状态,并将其附在合同附件中,以免以后发生纠纷。
租房者在签合同之前也要将房东或经纪人收取的费用及需要向相关部门交纳的费用了解清楚,最好在合同后附《费用清单》详细计算相关收费。例如:房租是否包取暖费,房内电表、水表入住时的度数,以后缴费的方式。在这个过程中,也要谨防经纪人除租金外收取其他费用。例如房间内没有有线电视,经纪人却要代房东收取已交的有线费用等。一般在第一次缴纳租金时,都要交一定比例的押金。此时需要和房东或经纪人确认押金返还时间和返还额度,为了避免恶意扣除押金,可能扣除的部分都可以通过《费用清单》确认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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